银保监会发布指引 明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原则
2018年05月09日13时51分46秒(浏览次数2080)
银保监会等四部门昨天发布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,明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遵循的原则,并提供三类、四款产品供消费者选择。
银保监会等四部门昨天发布《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》,明确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开发设计遵循的原则,并提供三类、四款产品供消费者选择。这意味着酝酿十年之久的税延养老保险,终于进入实质操作阶段,今天的财经早餐会一起来了解:
根据指引,按照积累期 养老资金收益类型的不同,税延养老保险包括收益确定型、收益保底型、收益浮动型三类,其中,收益保底型,又细分为每月结算收益和每季度结算收益两款。值得一提的是,参保人选购一款产品后,可以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进行产品转换,既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,也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。
在领取方式上,税延养老保险提供终身领取和长期领取两种方式,其中,长期领取不少于15年。参保人同样可以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,申请变更领取方式。如果参保人身故时,保险公司已给付的养老年金总和 小于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的产品账户价值,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差额部分。太平洋寿险健康养老事业中心市场发展部副总经理范素霞对此表示:
(终身领取的话 活的时间越长 最后总体领取的金额 跟你缴纳的金额 和你退休时候的积累金额比 肯定是更划算的。)(终身领取的话 活的时间越长 最后总体领取的金额 跟你缴纳的金额 和你退休时候的积累金额比 肯定是更划算的。)
参保人如何选择产品?业内人士表示,“年轻人到养老领取时间会比较长,经历周期会比较长,投保时可以选择风险较高的产品。对于年纪偏大的人来讲,建议购买收益比较固定的产品。”
除了退休后可以拿到养老金,税延养老保险产品还提供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。具体是指,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,也就是60岁前,全残或身故的,保险公司除给付其个人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外,还额外赠送相当于账户价值5%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。
目前,中国人寿、太保、平安等多家公司正在积极筹备税延养老保险产品,在昨天这一《指引》的基础上,还可按照有利于参保人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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